第一部分、外籍教师引进、管理结构图
第二部分、外籍教师引进、管理工作流程图
第三部分、外籍教师工作管理规定细则
一、提出聘请外籍教师申请
为了确保外籍教师能够在开学前到达具体教学点和学校,相关聘用外籍教师部门和学校需提前40天(至少)提出书面申请,经中心主管领导审批后,汇总到外教引进部。书面申请应包括:①学校和部门英文介绍 ②需求外教人数、类型、资格 ③相关工作任务介绍 ④外籍教师工作待遇介绍以及英文合同。
二、外籍教师引进
根据相关部门和学校的外籍教师需求申请,外教引进部应及时汇总并发布信息,做出相应的回复。
1. 接到相关部门和学校的申请材料后,应在当天主动与有关部门和学校进一步核实相关信息,了解聘请外教的特殊要求。
2. 外教引进部在接到申请材料后当天进行信息汇总,并给相关网络和国外合作方发布更新后的信息,积极寻找外教来源。
3. 接到外籍教师本人申请或中介方推荐教师材料,外教引进部应在3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外籍教师本人或中介方联系,了解外教详细信息,补齐相关申请材料以备审核。必要时,外教引进部应调查外教在以前单位工作情况,通过电话或者网络视频对外籍教师进行初步面试。外籍教师本人应提供的材料:①外籍教师个人简历 ②外籍教师本人护照复印件 ③外籍教师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④外籍教师教学证书复印件 ⑤外籍教师推荐信和外籍教师近期的体检报告。收到外籍教师全部材料后,应在7个工作日内给与外籍教师或中介方教学意向性回复,落实相关任教学校、工作任务等细节。
三、外籍教师推荐
外教引进部开展外籍教师推荐工作应服从中心整体利益,遵守“中心部门推荐优先,项目学校推荐优先原则。”
1. 外教引进部引进外籍教师后,应优先半天推荐给中心内部需求外籍教师部门挑选。相关聘用外教部门在接到材料后应立即研究是否合适聘用,并在当天告知外教引进部反馈信息并在征询部门意见表上(表一)签字。
2. 在中心聘用部门筛选外籍教师之后,外教引进部应征询其他业务部门意见,推荐给省内相关项目合作学校。
3. 经过中心聘用部门和项目学校筛选后的外籍教师,外教引进部应立即将外籍教师信息进行网上公布,同时根据外籍教师本人要求和学校的申请,在7个工作日内,联系省内合适的学校推荐,告知外籍教师反馈意见。
4. 在落实外籍教师任教意向后,外教引进部应与相关学校联系,签订外籍教师中介合同,协助办理外籍教师入境签证手续,收取保证金。外籍教师到达任教学校一周内,收取外教引进中介费。
5. 如为了推动修学旅行、留学等业务发展,相关部门有减免外教聘用学校中介费用等要求,应在表一中注明。
四、外籍教师培训
(一)外教在华工作法规、政策、中国文化背景培训
在外籍教师到达聘用部门和学校的10天内,为外籍教师提供在华工作法规、政策、中国文化背景培训,以便于外籍教师能够尽快适应在中国的生活和工作。
1. 中国文化培训
2. 江苏及江苏教育介绍
3. 当地城市介绍
4. 外籍教师居住、生活相关规定介绍
(1)外国出入境管理规定
(2)外国人签证类型
(3)外国人国内旅行规定
(4)外国人证件延期规定
(5)外国人证件遗失处理规定
(6)外国人逾期停留处理规定
(7)外国人国内工资税收规定
(8)外国人在中国节假日规定
(二)工作任务培训
在外籍教师到达聘用部门和学校的10天内,由具体聘用部门为外籍教师提供教学工作任务方面的培训,以便于明确教师职责和工作内容。
五、聘用外籍教师日常管理规定
(一)办理在华任教、居住合法手续
外籍教师到达聘用部门一个月内,聘用部门应该为外籍教师办理在华教学和居住的合法手续。
1. 临时户口登记:外籍教师到达聘用部门24小时内,聘用部门需携带教师护照在所在地派出所进行临时户口登记。
2. 体检:外籍教师到达聘用部门一周内,聘用部门应为外籍教师到公安局指定部门进行体检。如体检结果显示是艾滋病等疾病携带者,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,并在公安部门到达之前对外籍教师进行监控。
3. 医疗、人身意外保险:聘用部门在外籍教师到达后,应根据外籍教师实际情况为外籍教师办理医疗、人身意外保险,或者要求外籍教师购买医疗、人身意外保险。
4. 专家证、居住证:外籍教师入境一个月内,外教引进部应根据聘用部门提供的外籍教师材料,为外籍教师办理专家证、居留证并存档。办理专家证、居留证所需材料:①外籍教师个人简历 ②外籍教师护照原件、复印件 ③外籍教师签证复印件 ④外籍教师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⑤外教1寸近照3张。
5. 返回签证、证件延期等:在合同期间,部门所聘外教需到国外旅游或者证件到期,要申请办理返回签证或者证件延期。聘用部门需在证件到期日或外教离开日期前10天,将相关材料交付外教引进部办理,并在办理 证申请表(表二)上签字。(没有聘用部门负责人签字,外教引进部不得接受外籍教师自己申请)
(二)外籍教师生活管理规定(根据聘用部门实际情况确定)
(三)外籍教师教学管理规定(根据聘用部门实际情况确定)
六、信息反馈、奖励制度
1. 为了保证外籍教师教学质量,规避意外事件,聘用部门应至少每月与外籍教师进行一次内部协调会,解决教学和生活问题,同时对外籍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评估。评估结果和反馈信息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,同时抄送外教引进部。
2. 如外籍教师属国外合作方推荐,外教引进部应根据聘用部门的评估结果,向外方进行反馈,每个学期应至少两次。如外籍教师违反合同,应按照与外方合同向外方追回中介费或者要求替换教师。
3. 外籍教师任期结束后,聘用部门应根据外籍教师实际表现出具外籍教师推荐信,并签字盖章。
4. 外籍教师教学期间如表现突出,聘用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不同形式的奖励。
七、突发事件的处理
(一)外教投诉、合同纠纷处理
1. 接到外籍教师投诉或发生合同纠纷,第一接到部门应立即告知聘用部门,由聘用部门先与外籍教师进行沟通、协调。必要时外教引进部配合聘用部门做好协调、沟通工作。
2. 如合同纠纷无法协调,要及时上报中心领导,提出解决方案和教师工作交替方案。如需要,可上报省外办申请仲裁。
3. 确认无法调解,必须解除合同,聘用部门应先暂扣外籍教师的护照、居留证、专家证,并根据合同规定要求违约赔偿。
4. 外教引进部应根据聘用部门意见,想当地外事、公安部门申请取消外籍教师的工作签证、专家证、居留证,申请临时停留签证(L0签证)
5. 经中心领导审核后,外教引进部向外事、公安等主管部门书面汇报处理过程和结果,相关资料存档。
(二)外籍教师意外受伤事故处理
1. 聘用单位应在外籍教师到达后10天内为外籍教师购买人身意外和医疗保险,或者要求外籍教师购买人身意外和医疗保险。
2. 如外籍教师发生人身意外或者安全事故,第一时间得知信息部门须立即告知外教聘用部门负责人,聘用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赶到事件发生地,安抚外教,处理医疗救治事宜,同时上报中心领导。
3. 外教引进部立即上报相关公安、外事、教育主管部门,协商处理办法。
4. 聘用部门协助外籍教师与保险部门沟通,协商赔偿事宜。
5. 经中心领导审核后,外教引进部向外事、公安等主管部门书面汇报处理过程和结果,相关资料存档。
(三)外籍教师护照被窃、遗失处理
1. 外籍教师护照在当地遗失应立即告知聘用部门,由聘用部门联系外教居住地派出所报案,并申领证件被窃或遗失证明。如外籍教师护照在外地被窃或者遗失,外籍教师应立即向所在地派出所报案领取证件被窃或遗失证明。
2. 外教引进部协助外教与其驻华使领馆联系,重新申请护照,补办相关签证。
3. 外教引进部汇总、存档相关材料。
(四)外籍教师专家证、居留证被窃或遗失处理
1. 外籍教师专家证、居留证在当地遗失应立即告知聘用部门,由聘用部门联系外教居住地派出所报案,并申领证件被窃或遗失证明。如外籍教师护照在外地被窃或者遗失,外籍教师应立即向所在地派出所报案领取证件被窃或遗失证明。
2. 外教引进部根据证件遗失证明,向省外办和公安局重新申请新的专家证和居留证,相关费用由外籍教师自理。
3. 外教引进部汇总、存档相关材料。
(五)外籍教师正常死亡、非正常死亡处理
1. 如发生外籍教师正常、非正常死亡,聘用部门应立即赶到事发现场,保护现场,并立即通知公安部门,上报中心领导。
2. 外教引进部应立即上报公安、外事、教育主管部门,协商处理办法,统一对外口径。
3. 外教引进部及时与外教国驻华使领馆联系,征求领馆和家属的意见。
4. 如外教家属来华,外教引进部协助家属办理来华签证手续,安排在华食宿,相关费用外教家属自理。
5. 外教引进部负责死亡外教的法医鉴定、遗体火化和遗物运送手续办理。聘用部门负责外教法医鉴定、火化费用。外教遗体、遗物运送费用由家属承担。
6. 经中心领导审核后,外教引进部向外事、公安等主管部门书面汇报处理过程和结果,相关资料存档。
(六)外籍教师携带艾滋病等危险性传染性疾病处理
1. 外教引进部引进教师时应要求外教提供近期的体检报告。
2. 外教到达聘用部门签订聘用合同之前,聘用部门须为外籍教师在当地进行体检。
3. 如体检结果显示外籍教师为艾滋病等危险性传染病携带者,聘用部门应立即通知公安部门,并上报中心领导。同时派专人对外籍教师进行监控,在公安部门到达之前不得其随意离开。
4. 外教引进部与公安、外事、教育等主管部门协商处理办法,解决善后事宜。
5. 经中心领导审核后,外教引进部向外事、公安等主管部门书面汇报处理过程和结果,相关资料存档。
(七)外籍教师发表过激反华言论等反动行为处理
1. 如发现外籍教师发表过激反华言论,聘用部门应立即对其进行教育。如外籍教师不听劝告,应与外籍教师终止合同,同时上报公安、外事、教育主管部门。
2. 如发现外籍教师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,聘用部门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汇报,派专人对外籍教师进行监控,同时上报中心领导。
3. 外教引进部应主动与公安、外事、教育主管部门联系,汇报外籍教师情况,协商处理办法。
4. 经中心领导审核后,外教引进部向外事、公安等主管部门书面汇报处理过程和结果,相关资料存档。
表一:
征询部门意见表
|
外籍教师个人信息
|
|
姓名:Geoffrey Arnold Bishop
|
性别:男
|
年龄:57
|
|
国籍:澳大利亚
|
学历:研究生文凭
|
教学经验:有中学教师的经验
|
|
外教来源
|
|
中介( )
|
网络( )
|
项目外教( √ )
|
|
外籍教师工作学校和地点要求
|
|
预科学院
|
|
部门意见
|
|
中心聘用部门意见:
|
|
其他业务部门意见:
|
|
部门有无特殊要求
|
|
是否免除外教中介费
|
|
|
收取外教成本费
|
|
|
收取全额费用
|
|
|
部门领导签字:
|
表二:
办理 证申请表
|
申办办理部门
|
|
|
外教姓名:
|
性别:
|
年龄:
|
|
国籍:
|
联系方式:
|
|
申请办理何种证件
|
|
审批表、专家确认件
|
|
|
专家证
|
|
|
居留证
|
|
|
专家证延期
|
|
|
居留证延期
|
|
|
申请返回签证
|
|
|
申请更改签证类型
|
|
|
办理证件截止日期
|
|
|
其他
|
|
|
费用承担方式
|
|
部门承担( )
|
外教个人自理( )
|
|
其他方式:
|
|
部门领导签字:
|
注: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证件需要一定工作日处理,申请部门一般需提前10天提交办理证件相关材料。